六四,入于左腹,获明夷之心,于出门庭。
六四以阴居阴,而在阴柔之体,处近君之位,是阴邪小人居高位,以柔邪顺于君者也。六五,明夷之君位,伤明之主也,四以柔邪顺从之,以固其交。夫小人之事君,未有由显明以道合者也,必以隐僻之道,自结于上。右当用,故为明显之所;左不当用,故为隐僻之所。人之手足,皆以右为用。世谓僻所为僻左,是左者隐僻之所也。四由隐僻之道,深入其君,故云入于左腹。入腹谓其交深也。其交之深,故得其心。凡奸邪之见信于其君,皆由夺其心也。不夺其心,能无悟乎?于出门庭:既信之于心,而后行之于外也。邪臣之事暗君,必先蛊其心,而后能行于外。
《象》曰:入于左腹,获心意也。
入于左腹,谓以邪僻之道入于君而得其心意也。得其心,所以终不悟也。
六五,箕子之明夷,利贞。
五为君位,乃常也。然《易》之取义,变动随时。上六处坤之上而明夷之极,阴暗伤明之极者也。五切近之,圣人因以五为切近至暗之人,以见处之之义,故不专以君位言。上六阴暗伤明之极,故以为明夷之主。五切近伤明之主,若显其明,则见伤害必矣,故当如箕子之自晦藏,则可以免于难。箕子,商之旧臣,而同姓之亲,可谓切近于纣矣,若不自晦其明,被祸可必也,故佯狂为奴,以免于害。虽晦藏其明,而内守其正,所谓内难而能正其志,所以谓之仁与明也,若箕子,可谓贞矣。以五阴柔,故为之戒云利贞,谓宜如箕子之贞固也。若以君道言,义亦如是。人君有当含晦之时,亦外晦其明,而内正其志也。